顯示具有 馬哈希尊者-毗婆舍那講記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馬哈希尊者-毗婆舍那講記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7年11月5日 星期日

毗婆舍那講記


四正勤
「正精勤」(sammappadhāna),有四種功能:
努力令未生起的「惡不善法」,不生起;


      努力去除已生起的「惡不善法」;

          努力令未生起的「善法」,生起;

              努力維護、增長、圓滿已生起的「善法」。  


                  (1)「未生的惡不善法」,意指自己未犯作,但見到或聽到他人所犯作的殺生、偷盜、妄語等不善行。當見到或聽到別人造作這些不善的行為時,警剔自己要小心避免造作類似的行為。比方說,看到別人因罹患痢疾而受苦,我們就應採取預防的措施,如維持整潔的環境以及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避免有害的食物與飲水等等。同樣的,我們應把別人的不善行,當作一種警訊,提醒自己應有所作為,以避免類似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

                   (2)我們應努力避免過去曾生起的惡不善法,再次生起。就此,也包含努力斷除「隨眠煩惱」(anusayakilesa)

                  (3)「未生的善法」,指尚未在自身裡生起的,因「施」(dāna)、「戒」(sīla)、「修」(bhāvanā)的實踐而引發的利益。譬如,以前未曾做過「布施」善行,像供養僧團食物、衣服等的布施 (dāna)應在自己的能力、狀況許可之下,開始進行。

                 再者,「戒」是行為的準則,所有佛教徒都必須持守基本的「五戒」(pañcasīla),如果還沒有做到的人,就應該即刻奉行。進一步的,佛教徒也應當盡可能地受持「八戒」,乃至還應當努力實踐「禪修」(bhāvanā)禪修的實踐,約可分為「奢摩他修行」與「毗婆舍那修行」二類。

                  若要修習「奢摩他修行」(samatha-bhāvanā)或者說「定」(samādhi)的話,可依「佛隨念」(Buddhānussati)—— 反覆思惟、憶念佛陀的功德——等業處來修習。其實,最重要的是「毗婆舍那修行」(vipassanā- bhāvanā)。「毗婆舍那修行」嚴格要求禪修者投入最大的精進,這樣的嚴格要求絕對值得!因為若能盡最大的努力投入毗婆舍那修行,依毗婆舍那修行所獲得的利益將會迅速地增長,且這些利益會於修行的道路上一路支持著禪修者,直到他的修行究竟圓滿。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毗婆舍那的修習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這就是為何大多數人仍未修習毗婆舍那的緣故,也是為何我們竭盡所能地教導大眾學習毗婆舍那的簡要方法之原因所在。聆聽如我現在的說明,你們應該要能夠從中學得如何在家中修習毗婆舍那的方法,並在智慧的道路上穩健地前進。古代的[一位女居士]瑪蒂迦瑪妲(Mātikamātā),就是依照這樣的學習方式而成就「不還果」(anāgāmi)的。

                  在今日,只有極少數的人能夠僅僅禪修數日,就得以修得毗婆舍那智。善根較深厚的人或許可以在七日內修得毗婆舍那智,其他的人可能就需要十五天、二十天乃至一、兩個月的時間。

                  需謹記在心的是,禪修者應盡最大的精進,且延續此精進直到至少證得「預流道」(sotāpattimagga)(第一聖道)

                  這就是第三「正勤」——以最大努力證得尚未獲得的善法(在此,即指「預流道」)。藉由正勤,將能斷除「有身見」。在此之後,禪修者仍須依於正勤依序地證得「一來道」、「不還道」及「阿羅漢道」。

                  (4) 努力維護、增長已生的善法,乃至成就最終的目標。此意指,努力持續已有的「布施」等善行,並且還要努力證得「禪那」、「道」、「果」等善法。特別重要的是,要盡最大努力去持續「毗婆舍那善」,並證得更高的善法。
                  如此,佛陀勸誡比丘們應該即刻付諸行動培養正念,藉由正念的修習,讓自己從「有身見」解脫。

              摘自  馬哈希(Mahāsi Sayādaw)尊者 《毗婆舍那》講記

              2017年9月13日 星期三

              毗婆舍那講記

              四種我執
                    印度有許多書籍,對於所謂的「我」(atta),有詳細的描述、探討。[此類我見約可分為四種:](1) 認為人可成就自己想獲得的任何事物,這是名為sāmī(擁有者)的我執;(2) 認為身體內永遠含藏著「我」(atta),這是名為nivāsī(住者)的我執;(3) 認為是「我」在行、住、坐、臥、見、聽、動等,這是名為kāraka(作者)的我執;(4) 認為是「我」在享樂、受苦,這是名為vedaka(受者)的我執。此,人們無論是以其中哪一種方式來執取「我」,基本上,他們都認為[常恆、自在的]「我」(atta)確實存在。然而,佛陀的教導,明白且肯定地否定「我」的存在。
                  在《無我相經》(Anattalakkhaasutta)等的經典裡,佛陀即明確指出這一點。印度大多數人相信有「我」,認為「我」確實存在,並且認為若能了知或接觸到「我」,所有的苦就皆會停息。描述此類觀點的書籍,在印度可說是比比皆是。在緬甸雖然找不到認為人身中有「我」的這類書,但是大多數的人卻也仍然執著「有眾生、有我」的邪見。這種「我執」,其實不只是一般凡夫的特性,在動物的身上也是能見到的。
                  引生眼見物、耳聽聲的過程之名、色法,被錯誤地總括到單一實體的「我」之內,這種根深柢固的邪見,就是「我見」,或說「有身見」。
                       因聽聲等而起的有身見
                  耳聽聲時,如眼見物的情況一樣,「耳根」(色法)、「聲音」(色法)及「耳識」(名法),可被明顯辦識。這些明顯可知的名、色之聚集,被當作是所謂的「我」、「眾生」。同樣的,聲音的說話來源,也被誤認為是「眾生」。這是名為「有身見」的邪見。

                  鼻子嗅聞氣味時,「鼻根」(色法)、「香,或說氣味」(色法)以及鼻識(名法),也是可明顯識知的。將這些可知的名、色聚集,當作是「我」或「眾生」,此即是「有身見」。
                  
                   同樣的,舌嘗味時,「舌根」(色法)、「食物的味道」(色法)以及「舌識」(名法),是明顯可辦知的。將這些可知的名、色聚集,當作是「我」或「眾生」,此即是「有身見」。

                  身觸的現象,範圍則相當廣,身體的任何部分都可能有「身觸」產生。大抵而言,見的現象只涉及兩眼,聽的現象只涉及兩耳,嗅的現象只涉及兩鼻道,嚐味則只涉及舌根;但身觸的現象,可發生在身體內、外,從頭到腳任何功能正常的部位。其實,整個身體可說是遍滿了「身淨色」(kāyapasāda)。當身觸發生時,便包含了三法,即:「身淨色」(色法)、「所觸」(色法)及「身識」(名法)。若將這些名、色之聚集,錯當作「我」或「眾生」,即是「有身見」。

                  想像、思考、計劃的時候,「心色」(色法)、所緣(色或名),以及能了知、思考、計劃的「意(),是可被明顯識知的。將這些名、色之聚集誤認為是「我」、「眾生」,這見解亦即是「有身見」。

                  事實上,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整個聚集,也會被誤認為是「我」的一部分,這也是「有身見」。

              摘自  馬哈希(Mahāsi Sayādaw)尊者 《毗婆舍那講記》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