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 星期三

毗婆舍那講記

四種我執
      印度有許多書籍,對於所謂的「我」(atta),有詳細的描述、探討。[此類我見約可分為四種:](1) 認為人可成就自己想獲得的任何事物,這是名為sāmī(擁有者)的我執;(2) 認為身體內永遠含藏著「我」(atta),這是名為nivāsī(住者)的我執;(3) 認為是「我」在行、住、坐、臥、見、聽、動等,這是名為kāraka(作者)的我執;(4) 認為是「我」在享樂、受苦,這是名為vedaka(受者)的我執。此,人們無論是以其中哪一種方式來執取「我」,基本上,他們都認為[常恆、自在的]「我」(atta)確實存在。然而,佛陀的教導,明白且肯定地否定「我」的存在。
    在《無我相經》(Anattalakkhaasutta)等的經典裡,佛陀即明確指出這一點。印度大多數人相信有「我」,認為「我」確實存在,並且認為若能了知或接觸到「我」,所有的苦就皆會停息。描述此類觀點的書籍,在印度可說是比比皆是。在緬甸雖然找不到認為人身中有「我」的這類書,但是大多數的人卻也仍然執著「有眾生、有我」的邪見。這種「我執」,其實不只是一般凡夫的特性,在動物的身上也是能見到的。
    引生眼見物、耳聽聲的過程之名、色法,被錯誤地總括到單一實體的「我」之內,這種根深柢固的邪見,就是「我見」,或說「有身見」。
         因聽聲等而起的有身見
    耳聽聲時,如眼見物的情況一樣,「耳根」(色法)、「聲音」(色法)及「耳識」(名法),可被明顯辦識。這些明顯可知的名、色之聚集,被當作是所謂的「我」、「眾生」。同樣的,聲音的說話來源,也被誤認為是「眾生」。這是名為「有身見」的邪見。

    鼻子嗅聞氣味時,「鼻根」(色法)、「香,或說氣味」(色法)以及鼻識(名法),也是可明顯識知的。將這些可知的名、色聚集,當作是「我」或「眾生」,此即是「有身見」。
    
     同樣的,舌嘗味時,「舌根」(色法)、「食物的味道」(色法)以及「舌識」(名法),是明顯可辦知的。將這些可知的名、色聚集,當作是「我」或「眾生」,此即是「有身見」。

    身觸的現象,範圍則相當廣,身體的任何部分都可能有「身觸」產生。大抵而言,見的現象只涉及兩眼,聽的現象只涉及兩耳,嗅的現象只涉及兩鼻道,嚐味則只涉及舌根;但身觸的現象,可發生在身體內、外,從頭到腳任何功能正常的部位。其實,整個身體可說是遍滿了「身淨色」(kāyapasāda)。當身觸發生時,便包含了三法,即:「身淨色」(色法)、「所觸」(色法)及「身識」(名法)。若將這些名、色之聚集,錯當作「我」或「眾生」,即是「有身見」。

    想像、思考、計劃的時候,「心色」(色法)、所緣(色或名),以及能了知、思考、計劃的「意(),是可被明顯識知的。將這些名、色之聚集誤認為是「我」、「眾生」,這見解亦即是「有身見」。

    事實上,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整個聚集,也會被誤認為是「我」的一部分,這也是「有身見」。

摘自  馬哈希(Mahāsi Sayādaw)尊者 《毗婆舍那講記》講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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