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內觀避免潛在煩惱障
為了對抗潛藏的煩惱障,我們應如實覺知五蘊的生起和滅去,它們的無常、苦和無我。我們應努力如實地觀照它們。在看到的當下,我們應標記「看到、看到」,以相同的方式,我們必須對其他由聽到、嗅到、嚐到、觸到和想到所引發起的感覺保持正念。與觸感有關的內觀對象是多方面的,因為這感覺與走、坐、躺、彎的當下等等有關係,暖、痛、癢或累的感受也源自觸感。正念觀照心理活動的時候,也有許多的目標(「想要」、「知道」、「想到」等等)。愉快、喜悅、悲傷、生氣、渴愛及其他的情緒也是內觀的所緣。
但是禪修的初學者無法觀察到每個身或心的活動,也無法開展定的能力,所以他應從,例如:坐或觸的一些身體活動開始;或者,他可以練習入出息,看著鼻端,注意吸入和呼出。但是,我們推薦的最佳方法是觀照腹部的移動,即腹部的上和下的活動。禪修者的正念不限於腹部移動的範圍內。當觀照腹部的上下時,你也應留意癢、疼痛、彎曲、伸展等等現象的生起。簡言之,你應觀照所有的身心活動,從腹部移動開始,一旦習慣於正念,便應將正念擴及所有其他的身心現象。
當熟練正念時,你開始覺察到,只有現象的生起與消失,例如:看到和聽到,而沒有任何永恆的跡象,快樂的本質,或自我實體。一開始,你會把色身看作是所知的對象,把心視為認知的主體,但是隨著定力的開展,你將發現只有現象的因和果;當進一步地定力被強化時,接著導引你了知現象在每個剎那不斷的生起和滅去。
「這不是我」
然後,知道五蘊的無常,這智慧是我慢的解毒劑,就像覺知死亡的迫切可對治過度的驕傲;所以,只要禪修者體認到一切事物是短暫的,便會知道:「這不是我。」此外,還會完全地覺察到一切事物生起且必定滅去的苦,而不會將任何的感官所緣視為自己所有、可執取的對象或可依賴的事物;所以,只要了知現象的無常和苦,他會作意到:「這不是我的。」另一方面,由於禪修者觀照的一切現象與他的欲望衝突,並且只依照它們的本質滅去,而了悟到五蘊的不足取和無我。
這個無我的認知(自我的不存在)最為重要。只要禪修者觀見五蘊的三法印,而且知道,「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他就不會對它們有自我幻覺。亦即不會視他自己為能看或能聽等等的主體,經由禪修他暫時的去除自我實體的信念。
但是自我幻覺的暫時去除不表示完全根絕,只要禪修者忽略了想蘊的生起,幻覺就會再生起。五蘊的三法印之內觀智慧,連同現象的生起和滅去,最後會引生「壞滅智」(bhaṅgañāṇa),此智使禪修者僅見到現象的壞滅。接著,他會發現,不斷標記的感官對象和心識消失了,清楚地了知一切事物是無常、苦、無我,不值得執取。緊接著生起「怖畏智」(bhayañāṇa),即五蘊之令人恐懼的本質。
對五蘊的可怖的本質中介引生的過患,這是「過患智」(ādīnavañāṇa),了知它們為充滿過患的事物,而相繼地引生厭倦或厭惡,這是「厭離智」(nibbidāñāṇa)。接著,禪修者欲想要捨棄五蘊,這是「欲解脫智」(muñcitukamyatāñāṇa);而且他發揮更多的精進力保持正念觀照,這是「審察智」(paṭisaṅkhāñāṇa)。「審察智」會引生脫離五蘊的結果,這是「行捨智」(saṅkhārupekkhāñāṇa)。「行捨智」成熟時,出現「須陀洹道智」(sotāpattimaggāñāṇa),那時禪修者體驗到涅槃的寂止,在其中所有的名色現象皆已息滅。在「須陀洹道智」的階段,洞察存在的三法印足以去除「我見」。
根據《減損經》所言,此智慧(「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我」)足以克服自我的幻覺。只要見到了涅槃,任何人就不可能會對五蘊存有幻覺,幻覺被徹底地去除了,所以,我們已經引述了佛陀給周陀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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